外遇,抓姦


徵信新聞 news
怨偶各有外遇 同地車震...
妻GPS錄音抓姦 反遭洩...
澤尻馭夫 每月嘿咻限5次...
6成已婚者 坦承出軌
泡上師傅的老婆 判賠30萬
老公與女家教 蓋棉被純...
蕾哈娜挨揍 疑因克里斯...
情人節忙捉猴 私家偵探...
酒女40歲謊稱26歲 男...
老公細姨跑了 元配報警...

服務電話
北 部 0800-222-733
中 部 0800-614-888
南 部 0800-81-7777
總公司 02-2362-1246
為提升婦女徵信服務品質及保障委託人權益,如有服務不周之處,請速撥:0223622110




首頁 徵信新聞
丈夫在大陸包養二奶

雯雯的先生阿志在大陸投資設廠,她常聽說很多台港商人在大陸包二奶的事情,但深情的雯雯非常信任先生,二人雖然聚少離多,也決不相阿志信會背著她在大陸有外遇。不料某日在餐宴上,雯雯聽到友人耳語,說阿志在大陸有另一個老婆,她才驚覺這事情也發生在她身上,透過長途電話向阿志證實後,雯雯慌亂得不知如何面對這種狀況。
 
  按照大陸的法律,對重婚的解釋和台灣不一樣;在大陸,除了重複辦結婚登記為重婚,元配同意或不置可否的「納妾」也是重婚,與配偶以外的人同居通姦,亦可能會被法院認定為有「結婚的事實」。「重婚罪」是屬於刑法的犯罪行為,且是公訴罪,可以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。在台灣,採一夫一妻制,所以除了民法第九百八十八條規定重婚是無效之外,在刑法上,也依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,「有配偶而重為婚姻或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者」,將被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   另外,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七十五條規定,「在大陸地區或在大陸船艦、航空器內犯罪,雖在大陸地區曾受到處罰,仍得依法處斷。但得免其刑之全部或一部之執行。」如果義信包二奶在大陸被處罰,回台灣也可能還要再面對一次牢獄之災。出離婚的訴訟!如果知道配偶重婚的事實開始起算超過六個月,或配偶重婚後(重婚舉行婚禮之日起)逾二年,就喪失了離婚的請求權。

相關法條:

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、民法第九百八十八條、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七十五條。

 

 
徵信新聞公司簡介偵辦流程法律資訊相關問答徵信案例聯絡我們│網站導覽│首頁
婦女徵信 Copyright © 2009 All Rights Reserved